2009年7月21日 星期二

女人怎麼壞 男人才會愛?


導語:男人打動一個女人的最好辦法,常常是向她顯示自己對於其他女人的魅力;女人打動一個男人的最好辦法,常常是向他顯示自己對於其他男人的魅力。
(1)戀愛的藝術

  目前的社會還不能消除男強女弱的差別,女性因此遠比男性更鄭重地對待自己的愛情和婚姻。因為對男性來講或許這只是愛情,而對於女性往往就是包括理想追求在內的全部。

  拒絕愛情而又保持友誼,這對於任何一個被愛慕的女性來講,都是最複雜的外交藝術。

  女人是男人平靜的港灣,是男人的出發點和歸宿。

  人們都認為男人有力量,其實,男人的力量說到底還要歸屬女人。

  男人打動一個女人的最好辦法,常常是向她顯示自己對於其他女人的魅力;女人打動一個男人的最好辦法,常常是向他顯示自己對於其他男人的魅力。

  幻想中幼稚的初戀是變幻不定的,而真正的初戀卻是最專一的。

  兩個女孩同時對一個男人發生好感,是很危險的。

  她們常常會在潛在的競爭中,很輕易地(失去正常判斷地)交出自己的感情。

  被兩個女性同時愛著,往往會培育男性自私的優越感。

  他可以在曖昧不決的態度中既保持著被對方愛,又保持著從容選擇的權利。

  男人選擇女友(或情人)與選擇妻子的標準是不一樣的。

  選擇配偶的標準是個複雜的、多方面的系統,它涉及並包含著年齡、外貌、性格、思想、感情、氣質、道德、政治、社會地位……純潔的、不需要任何實際考慮和權衡的、完全從性愛及感情出發的愛情選擇是屬於青春的。隨著青春的逝去,隨著年齡、閱歷的增加,純性愛、純感情的因素在愛情及婚姻的選擇中佔有的比重便逐步下降,越來越讓位於種種現實的考慮。

  在對愛情及婚姻的考慮中,凝聚的社會因素太多了。人類很難在不遠的未來實現那種完全擺脫經濟、政治等實際利益的考慮,完全從兩性相愛出發的婚姻。

  (2)愛情是什麼?

  有人以為志同道合便是愛情,其實,愛情不僅是事業上的一致。

  人往往是先愛了,才問為什麼的;可只有問了為什麼,才知道該愛到什麼程度,該不該一心一意去愛。

  愛情是相互吸引,是相互刺激,是相互需要,是相互補充,是相互滿足,是相互折磨。愛情還是說不清、道不明的異性間最複雜的關係。

  容易得到的愛情再美好,也少了點吸引力。

  處在光榮中的女性是容易激起男人愛慕的。

  女人常常下意識地將自己遇到的男人與丈夫相比較:舉止、風度、才華、做派;男人的相貌倒是其次的。愛丈夫者,有意無意地給丈夫加著分;不愛者,則有意無意地給丈夫減著分。

  對於一個剛剛出現的同性,女人們往往在心裡暗暗評價她——從相貌到風度氣質。這種評價往往還潛含著與自己的比較,潛含著嫉妒和對評價對象的貶低。

  男人們則拿她與自己的妻子作比較,雖然並不自覺。

  有些女孩在戀愛時,大概不光是愛那個人,更主要的是在愛自己的愛情。

  愛情也是一個追求過程,也有它的刺激力。追求的目標一旦達到了,過程結束了,熱情可能就消失了。女孩會發現,那個人並不像原來想像得那麼可愛。

  (3)選擇的智慧

  假若,天地間沒有金碧輝煌的宮殿,沒有一片片現代化的高樓大廈,沒有人造的一切;假若,這裡是一望無際的湖泊、森林、沼澤、草原、原始的荒野;假若你是個赤身裸體的男人,你將會沒有任何考慮,去愛任何一個你所喜歡的並且能夠得到的女性。也可以放任自己的全部感情和慾望,而無需做任何抉擇。然而,你不是一個赤身裸體的人,所有的人都不是赤身裸體的,你和所有的人都不僅被衣裝包裹著,被數不清的建築包裹著,被各種各樣的人造物包裹著,還被各種社會的關係——也是人造的——包裹著。你每走一步,都要受到自己衣裝的束縛,都要被碰撞在各種建築物上,都要受到數不清的關係——像繩索——的牽制。

  愛情的抉擇同在政治上一樣,既需要深思熟慮的慎重,也需要當機立斷的膽魄。

  一個要搞番事業的男人,最幸運的莫過於身邊有一個完全理解自己又能幫助自己的聰明可愛、能幹的女人了,多少男人有這樣的伴侶,那是他們的驕傲,那是他們力量的顯現。

  男人常常忘了,女人並不任憑你們選擇。她們也在選擇。她們也有選擇權。

  女人不能找一個常常使她產生不安感的男人。

  她要找的應是一個以她為驕傲、為幸福的男人。

  愛情,是無止境的散步和說話的最大動力。

  失了自信的帶著卑怯心理的女子在戀愛時,是注定要把自己的聰明丟光的。

  愛情,婚姻,家庭生活,養育子女,這對於女性遠比對男性有更重大的意義。

  女性對這一切的依賴要大得多,女性對這一切的責任感也大得多。

  在這個世界上,女性總是比男性對愛情和家庭承擔更大的義務,做出更多的犧牲。

  (4)關於道德

  阻撓人得到幸福是最不道德的;幫助人去爭取幸福是最道德的。

  用並不合理的家庭外殼來束縛壓制愛情,是舊的傳統道德;以愛情的內容來決定家庭的形式,是新的文明道德。這是兩種道德倫理的衝突。愛情至上,放在整個社會生活中並不是真理,它失之偏頗;但在婚姻、家庭中卻應該是至高無上的原則。我們這個社會其實還是男尊女卑的,大男子主義看來是家庭小事,然而在它上面建築著全部舊的倫理道德。

  女性要敢於追求自己的生活。

  以為提倡新道德就是真理,未免有些膚淺。可以看看那些提倡新道德的人,他們作為思想家,持這種觀點;但作為丈夫,常常持恰恰相反的觀點,有時甚至持典型的舊道德觀點。

  有時候,對「不正經」過分義憤,往往是因為自己就不正經;

  對「風流」的過分義憤,則常常是反映著對風流的歆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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